近日,来自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在网上流传。该判决书记录了近年来中国职业足球足坛多名球员、工作人员及假球、行贿、受贿的案件情况。
根据判决书:制作一系列赌球案件的赌球“上线”朱宏兴供述:秦升介绍他和前八一队员左泽博认定,2018年就加入了微信群,是朋友关系。
此后,朱宏兴和左泽博经常交流有关于赌球的事情。左泽博知道朱宏兴这里有大量投资的网站,还有经验公司,认可许多俱乐部、经理、教练和球员,有时会向他打听各支球队的内幕消息,或者核心他所获取消息的准确性。
两人的分工是:没有球员参与投注赌博的比赛,他们就各自搜集一些球队信息,再结合赌球网站的端口,进行分析后各自投注;有球员参与投注赌博、踢假球的比赛,他们就各自拉拢参与球队的球员,在他们这里投注的方向。
这种就增加了他们的收益。左泽博认定的球员比较少,秦升主要帮助他拉拢球员踢假球、投注赌博。
根据左泽博的供述:他从2017年开始投注赌博,一直坚持到2022年被抓,每天都在玩。他给过秦升、杨健、李俊等人账户,他们用账户下注。
由于他赚了钱,左泽博也跟着赚了他们下注的“水钱”。秦升、杨健、李俊通过左泽博那里获得的“水钱”高达300万元。左泽博还通过两人获得的“水钱”为50万元。
从开始投注到现在大概有600万元。在投注过程中,他们打探消息、联系球员、帮助球员投注,给球员好处,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球员赌球。
通过接触比较大的比赛,他们就能大多数下注,获得更多利益。因此,他们联系的球员基本都是后卫或是守门员,这样可操作性比较强。